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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治疗好技术+国家医保好政策=完美“终结”眼疾

发布时间:2018-12-07

福利来了,济南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老师儿们一定要看!

日前,济南市社保局启动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018医疗年度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办理工作。至本月31日,将集中办理济南市职工医保门规和门统定点的变更,变更结果将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我院为省属公立三甲眼科专科医院,是济南市职工门规眼科和门统定点医院,医疗技术精湛、设备先进,参保人可在变更时间内来我院办理签约、变更登记手续。

看到这则消息,小编跟各位老师儿一样,直接蒙圈,此举到底啥意义?对俺自己有啥好处呢?别着急,小编给你细细“解密”……

好政策有我吗?

此次2018医疗年度变更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办理工作只针对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签约、变更定点啥好处?
签约、变更生效以后,来院就诊的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享普通门诊医保报销待遇(按国家规定累计报销一定比例费用)。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无需签约我院,正常就医即可报销结算。

怎么签约、变更定点?

我院日前已开辟24小时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参保人只需在变更期间内,携带本人社保卡(门规病人加带门规证)到我院门诊收费处2号或4号窗口,无需排队,直接办理门规和门统签约或变更手续,变更结果即可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如果您上一医疗年度已经签约我院为定点医疗机构,那么您无需再做登记,可继续持社保卡(门规病人加带门规证)随时来院就医。

如您2018医疗年度已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了签约手续,还想再变更到我院,可到已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撤销变更,我院依然可办理签约。

对因特殊原因错过了集中办理时间参保人,如在2018年1月份在原定点医疗机构未发生门规或门统医疗费用,仍可在1月31日前,来院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当天即可生效。

门规“专科病”有“专科”的办法

对于兼患Ⅱ类病种中的“眼科疾病(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的门规病人,即使您已签约其他医院签约,仍可不受一家医疗机构数量限制,选择我院作为定点专科医院诊疗。

特别提醒:顺序很重要

在办理多家门规定点变更时,一定要注意办理的先后顺序。具体来讲,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情况一:专科医院要先变更

在增加专科定点医院的同时又变更原定点机构的,应先在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情况二:高级别医院要先变更

对于同时患有Ⅰ类病种和其他门规病种的门规病人,如果同时新增三级综合性医院和变更原定点机构的话,需要先到新增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新选择的门统定点与门规定点为同一级别时,只能选择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但门规定点属于省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情况(我院属此类型)除外,仍可在门统定点与门规定点为同一级别情况下门规、门统分别各自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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