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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医保个账共济须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1、个账共济的基本概念。济南市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办理长期驻外、异地安置备案手续除外),均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济南医保”小程序,绑定在济南市参加医保的近亲属。当被绑定人门诊或住院结算时,应由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绑定人的个人账户金进行支付,即为个账共济。

2、绑定和被梆定之间的关系。济南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可同时绑定3名近亲属,人员关系限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并且绑定人与被绑定人不得重复绑定(即:绑定人绑定共济亲属后,就不能再充当被绑定人的角色;被绑定人被绑定后,无法再被其他人再次绑定,也不可以再充当绑定人)。如须变换绑定角色,须解绑后重新绑定。

3、须参加济南市医保。绑定人和被绑定人必须均正常参加济南市医保,被绑定人就诊时需持医保卡结算,才能使用个账共济功能。

4、个账共济不纳入医保统筹报销。绑定人(如父母)为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被绑定人(如孩子)使用的是绑定人个人账户余额,不纳入医保统筹报销。

5、个账共济的优先支付顺序。被绑定人就诊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系统中心目录库内药品、项目等,需要个人负担的部分,将首先使用被绑定人本人的个账余额(余额足够时,HIS不显示个账共济信息);被绑定人的个账余额不足时,再调用绑定人的医保个人账户金支付;如属于医保系统中心库外的项目、药品等,则需要现金充值结算,无法使用个账共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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