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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药报官方号报道:代表委员声音丨毕宏生代表:让医保体系更能体现中医药价值

发布时间:2022-03-09 本文来源:中国中医药报官方号


“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对中医药改革至关重要。”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院长毕宏生在两会提案中建议,持续推进改革,让医保体系更能体现中医药价值。

2021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毕宏生建议,尽快出台《指导意见》的配套实施方案,为了更好支持政策落地落实,如将符合条件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尤其是基层康复、安宁类医疗机构,需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具体的纳入标准;再如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需要在配套中明确调价的周期、调价评估的标准等;适当同比降低中医类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提高中医医疗机构门诊慢病的医保额度等,也需要明确降低或提高的幅度范围等。所以,只有制定好配套措施,才能更好地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

目前,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普遍过低,虽然可以满足群众优质价廉的诊疗需要,但也一定程度制约了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毕宏生认为,要对中医服务项目价格适当调增,以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和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提高中医药项目的医保支付待遇,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要,适当优化中医药医保支付待遇。建议取消中医服务项目和中药的个人先自付比例,按医保甲类项目支付;取消中医新增项目立项2-3年的自费试行期,直接纳入医保支付;放宽医疗机构中药自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准入条件,按医保甲类项目支付。同时,应加强遴选诊治方案成熟、质量可控、费用稳定的中医常见优势病种,将其纳入门诊或住院按病种付费范围,参照西医支付标准争取同病同价。利用优惠政策鼓励并引导参保患者自主选择中医药服务,以凸显中医诊疗的优势和特色。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Vdcw1HK0D1eSRbYmdrf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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